书信 · 党内同志 · 05

致施复亮并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

1922年6月20日·毛泽东 撰·全篇 · 两页

第一页 · 长沙团改组与人事安排 改组大会 · 选举结果 · 年龄超限继续任职 ▾

光亮兄并转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

长沙社会主义青年团改组事,兹将经过及结果报告于下:

本团遵照中央第一号通告,于六月十七日开改组大会。到会者二十余人。首由主席报告改组理由,次由各团员依次发言,对于本团之组织及进行,均有详尽之讨论。兹将议决各事列下:

(一)本团定名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长沙地方团。

(二)选举毛泽东为书记,李立三为组织部主任,罗君强为宣传部主任。

(三)毛泽东、李六如两同志,年龄虽已超过二十八岁,但本团为工作便利起见,经大会表决,仍请其继续参加本团工作。

(四)通过本团执行委员会细则十二条。

注

施复亮(1899—1970):原名施存统,曾用名光亮、方国昌,浙江金华人。1920年参加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后赴日本建立日本共产主义小组。1922年1月回国后,任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首任书记,主编团中央机关报《先驱》。1945年发起组织中国民主建国会。新中国成立后任劳动部副部长等职。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2年5月在广州成立,宗旨为“研究马克思主义,实行社会改造及拥护青年权利”。1925年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复亮任首任团中央书记。

中央第一号通告:团中央成立后发出的第一份文件,要求各地团组织进行改组,统一名称和章程。长沙地方团接到通告后即着手改组。

李立三(1899—1967):湖南醴陵人。中国工人运动杰出领导人之一。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任长沙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部主任,同年赴安源领导路矿工人大罢工。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劳动部部长等职。

罗君强:湖南人。早年参加社会主义青年团,后在国民党政府任职。

李六如(1887—1973):湖南平江人。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长沙社会主义青年团团务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任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

第二页 · 建议与请求 任期延长 · 分区委任 · 补发通告 · 衡州常德情况 ▾

此外,本团尚有数事,请求中央核准或指示:

(一)三人以上小团体书记或十人以上小团体干事会职员之任期,中央原定为三个月。但本团各同志之经验,皆以为三个月过促,难于收效。拟请改为六个月,以利工作之进行。

(二)本团现在人数不多,组织尚小。拟请中央速将各省进行分区,并委任一地方团为该区临时执行委员会,以便在短期内促成几个地方团,然后从速组织正式区执行委员会。

(三)本团尚未收到中央第二号通告,请补发一份,以便遵照办理。

(四)衡州、常德两处已成立地方团。本团拟于九月间召集湖南各地团代表,开一全省大会,讨论进行方针。届时当再报告。

以上各事,请中央核夺示复。此致

毛泽东
六月二十日

注

任期建议:毛泽东建议将三人以上小团体书记或十人以上小团体干事会职员的任期由三个月改为六个月,理由是三个月“过促难于收效”。团中央后来接受了这一建议,将任期改为六个月。这一建议体现了毛泽东注重实际工作效果的务实态度。

分区委任:毛泽东建议团中央将各省进行分区,并委任一地方团为该区临时执行委员会,以便在短期内促成几个地方团。团中央后来采纳此建议,确定长沙地方团代行湘区(湖南)团执行委员会职权,负责领导湘区各地方团的工作。

第二号通告:团中央发出的第二份文件,长沙团尚未收到,故毛泽东请求补发。

衡州、常德:衡州即衡阳,常德为湘北重镇。两地均已成立地方团。到1923年上半年,湖南全省长沙、安源、衡阳、岳阳、常德等地都有了团的组织,团员近2000人,约占全国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一。1923年8月召开的团二大曾赞扬湖南的青年团工作。

全篇背景 创作缘起 · 历史意义 ▾

历史背景:1922年5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成立,施复亮任团中央首任书记。团中央成立后,发出第一号通告,要求各地团组织进行改组,统一名称和章程。毛泽东在长沙接到通告后,立即着手筹备改组工作。6月17日,长沙社会主义青年团召开改组大会,毛泽东被选为书记。6月20日,毛泽东给施复亮并团中央写了这封信,报告改组经过和结果。

全信内容:全信约480字,是一封汇报工作、提出建议、请求指示的工作信件[reference:0]。信的前半部分报告了长沙团改组大会的经过和选举结果,包括毛泽东任书记、李立三任组织部主任、罗君强任宣传部主任,以及毛泽东、李六如因工作需要超龄继续任职等情况。信的后半部分提出了四项建议和请求:一是建议将基层团干部任期由三个月延长为六个月;二是建议团中央速将各省分区并委任地方团为临时区执委会;三是请求补发团中央第二号通告;四是报告衡州、常德已成立地方团并拟召开全省大会。

毛泽东的团工作:1921年至1923年,毛泽东在湖南大力发展团组织。他注重从工人中发展团员,仅1921年秋冬就曾三次到安源调查,对青年工人进行思想教育。1922年至1923年,他还派李立三、刘少奇、郭亮、毛泽民、毛泽覃等到安源、粤汉铁路工人当中发展党团组织。到1923年上半年,湖南全省团员近2000人,约占全国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一[reference:1]。

建议的落实:毛泽东在这封信中提出的两项建议,后来都被团中央采纳。关于任期,团中央将基层团干部任期由三个月改为六个月;关于分区,团中央确定长沙地方团代行湘区(湖南)团执行委员会职权,负责领导湘区各地方团的工作[reference:2]。这些建议的落实,对推动全国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与施复亮的交往:毛泽东与施复亮在团工作时期有过多次通信。新中国成立后,两人仍有往来。1958年,我国开始研制黑白电视机,产量极低。毛泽东特批给当时任劳动部副部长的施复亮一台电视机,成为两人革命情谊的见证[reference:3]。

文献价值:这封信是研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青年团早期历史的重要文献,也是研究毛泽东早期组织工作思想的重要资料。信中提出的关于团干部任期和团组织分区建设的建议,体现了毛泽东注重实际、讲求效率的组织工作理念,对了解毛泽东在建党初期的组织建设思想具有重要价值。